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应是2017年1月1日后在慈溪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3.申报单位2021年度应有研发经费投入(R&D经费支出),4.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5.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宁波市、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6.申报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9.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企业在项目研发费用预算编制时,4.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cxprogram),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五、联系方式1.网络技术咨询联系电话:878110242.政策咨询慈溪市科技局计划科:虞昊联系电话:89591360附件:慈溪市级科创项目可行性报告提纲.docx慈溪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