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栖镇人民政府、运河街道办事处: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临平区委办〔2021〕70号)、《临平区植保绿色防控技术示范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临平农发〔2022〕45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将塘栖镇宏磻村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示范、运河街道双桥村水稻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列入临平区2022年度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与管理1.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须严格按照立项文件下达的项目计划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单位应落实专人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及相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二、项目审计与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相关验收材料(镇街初验意见、财务审计报告、验收申请、项目总结、绿色防控与农药等产品投入记录、项目实施前中后对比照片等佐证材料),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三、资金拨付通过验收的项目,区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财务审计及验收结果确定补助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属镇街,联系人: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孟鹏翔,附件:2022年临平区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计划表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2022年7月14日附件:2022年临平区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