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2〕9号)和《关于做好桐乡市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桐农〔2022〕167号)文件要求,经主体申报,2022年度4家主体符合要求,拟补贴资金16万元,现将拟补贴主体、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在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附件:1.桐乡市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资金汇总表附件1桐乡市2022年度生猪良种补贴资金汇总表镇(街道)规模猪场名称补贴母猪数量(头)外购精液数量(支)配种胎数(胎)申请资金(元)拟补贴资金(元)凤鸣街道桐乡市同福双丰畜牧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988017436972059653洲泉镇桐乡市湘溪牲畜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52008643456029571崇福镇桐乡市崇福农发养猪专业合作社789012054820041240石门镇桐乡市昱润畜牧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53508633452029536合计283204675187000160000备注:1、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2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额不超过80元,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规模猪场,3、补贴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补贴金额:桐乡市生猪良种补贴中央资金为16万元,4家规模猪场申请资金超过补贴资金,同比例核定规模猪场的补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