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2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办法》所列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应当采用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实施,由发包人结合《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办法》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办法》规定的发包方式实施小额建设工程发包,意见1、3、5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1.意见1、2、3、4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1.意见1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1.意见1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1.意见1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清远市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条所述的小额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的“二、规范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1.意见1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1.意见1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清远市政府投资小额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所列的范围均适用于政府采购的规定,1.意见1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意见1部分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