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运营单位:为切实加强对平湖市汽车零部件、服装和新材料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管理,决定对综合体运营管理工作实施考核,现将《平湖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21年度运营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印发,平湖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12月31日平湖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21年度运营绩效考核办法为切实加强对我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管理,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运营单位,附件:1.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21年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2.嘉兴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21年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1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21年度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办法自评分考评分1技术创新20分挖掘企业技术难题(需求)不少于20项(10分),综合体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不少于5项(5分),累计促成产业集群内不少于10家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5分),6服务企业10分当年服务企业不少于200家次,总计附件2嘉兴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021年度运营绩效考核评分表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考核办法自评分考评分1技术创新20分挖掘企业技术难题(需求)不少于15项(10分),每少1家扣5分,35分当年引导产业集群企业承担平湖市级以上各类创新项目不少于2项,每少1项扣5分,4公共服务15分当年新增服务机构不少于1家(5分),6服务企业10分当年服务企业不少于150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