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应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励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度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的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奖依据《宝应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励办法》,二、奖项设立1、宝应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先进集体,2、宝应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先进个人,五、申报条件(一)申报先进集体应符合以下条件:1、认真执行广电总局关于广播影视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2、申报技术类先进集体的单位(部门)在本年度内无重大安全播出事故、未发生人身伤亡及安全生产事故,3、申报管理类先进集体的技术管理部门没有瞒报或漏报本辖区(本单位)内重大安全播出事故/事件及信息安全事件,5、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部门)的级别最高为部门级,6、各电台、电视台、网络公司只能以具体技术部门申报先进集体,(二)申报先进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技术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2、从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或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本年度内本部门所管理的责任单位没有因重大安全播出事故/事件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按照通知中分配的名额向县局推荐申报安全播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附件1:2022年度宝应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奖名额分配表附件2:宝应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宝应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