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东洲街道办事处,新登、万市、常安、湖源乡(镇)人民政府:现将2022年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乡镇(多灾易灾乡镇)补助资金15万元拨付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0〕5号)、《关于推进2022年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浙省防指[2022]3号)之规定,二、资金来源根据《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富财预〔2022〕34号)规定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8号)和区财政2022年政府专项应急管理专项--应急救援管理预算安排资金,三、资金用途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试点乡镇(多灾易灾乡镇(街道))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预案方案编制、应急手册制作、防汛有关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宣传培训演练、应急物资采购、形势图制作、标准化建设资料整理等),不得移用或挤占,四、拨付途径该资金自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拨付到各乡镇(街道),五、管理职责:该资金属补助性资金,管理责任单位为杭州市富阳区应急管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21〕2号)规定组织和落实监管,附件:2022年基层防汛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2022年基层防汛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补助资金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乡镇街道补助金额备注1富春街道2.52东洲街道2.53新登镇2.54万市镇2.55常安镇2.56湖源乡2.5合计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