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参照国家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有关政策,一、投向领域对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发展、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环保、社会投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等9大领域34个细分领域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2.5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以银行首批贷款资金发放日为起始日,贴息资金匡定总额、分批下达,二、支持范围适用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并实际发生采购、可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可为单独设备购置,也可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设备购置的部分,(《实施方案》附则明确)政策期内实际设备采购金额应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部分项目单位的设备购置在年初没有统一计划,如在政策期内累计达到500万元报送标准予以支持,项目单位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向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以下申报材料:(1)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2)申请书(就申报表内容进行补充文字解释)(3)项目立项文件(包括核准或备案文件)(4)设备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设备采购方案)(5)贷款合同(尚未签订的提交融资计划书)(6)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7)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函,不要求项目单位已签订贷款或采购合同,纸质版报送至区发改委投资科,材料电子版应打包发送至相应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