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2-12-3119:04信息来源:各有关单位:一、扶持的项目重点扶持企业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发明专利,在首年度销售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三)申报产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深圳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要求,五、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按产品类别划分(每个项目包含一类产品,搜索申报事项名称“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扶持计划”,合同内容应包含申报新材料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发票中所列新材料产品名称必须与申报新材料产品名称一致,(八)专利证明材料及发明专利与申报产品关联性说明,应提供发明专利变更申报书、专利转让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路径: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扶持计划”,选择“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扶持计划”事项办理申请,九、办理流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定资助金额――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助经费,《深圳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产品资助金额不高于总资助金额的50%,如果对《深圳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年版)》产品资助的金额超50%,附件:深圳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2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