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1名以上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市场内商品准入知识产权权利索证、检查、纠纷调解、投诉举报处理、信用监管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平台,畅通知识产权举报和维权渠道,共同遵守和履行“四不”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在商贸街区、专业市场显著位置、主要入口和通道等场所制作“正版正货”宣传广告,每年举办不少于2期市场内商户知识产权培训班,接收和处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本商贸街区、实体市场消费者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五、组织方式(一)由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自愿申报,(三)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