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农发〔2022〕28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永春县乡村振兴促进会: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下拨我县2022年度精准扶贫及村级财源建设资金(永财指标〔2022〕1号)35.246528万元和追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配套资金126万元(永财指标〔2022〕208号),共计161.246528万元给永春县乡村振兴促进会,请严格按照《永春县乡村振兴促进会资金管理办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级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目标的要求,主要用于实施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助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等相关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2022年12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