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市字〔2022〕1号)文件要求,樟树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江西省鸿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樟树市佳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审验收,专家组现场评审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樟树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95—7333561,序号项目实施主体名称财政补助资金(万元)1江西省鸿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402樟树市佳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5合计55特此公示樟树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