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补50万元,奖补资金市财政和属地财政各承担50%,一次性奖补10万元,奖补资金市财政和属地财政各承担50%,奖补资金市财政和属地财政各承担50%,奖补资金市财政和属地财政分别承担,奖补资金市财政和属地财政各承担50%,对出口企业申报精深加工产品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奖补10万元和20万元,对获得海关AEO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补5万元,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食用菌装备制造企业研发新产品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每项一次性奖补10万元,一次性分别奖补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分别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分别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市财政一次性奖补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