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和《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上报,并以岚能源报〔2022〕27号、岚能源报〔2022〕29号和岚能源报〔2021〕30号文件上报了初审评定意见,市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了省能源局,省局于9月29日-9月30日按照《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确定的30%比例,现场抽查了岚县东华煤业有限公司、岚县长鸿煤业有限公司和岚县晋鑫煤业有限公司3座选煤厂,抽查结果均达到了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三级标准要求,依据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1〕454号)规定,拟确认岚县东华煤业有限公司等12座煤炭洗选企业(见附件)为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三级达标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6日至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公示机关岚县能源局进行反映,地址:吕梁市岚县崇文街邮编:033500邮箱:lxnyj6728902@163.com联系人:牛贵军联系电话:0358-6728902附件: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三级达标企业名单岚县能源局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