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国内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商务部等22部门制定了《“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铁路局民航局邮政局知识产权局2021年12月20日“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