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邢台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邢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邢台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论证、局党组会审定、网上公示,同意将“邢台市药物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等35家市级研发平台(名单附后)纳入2021年市级研发平台建设计划,建设期2年,请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工作组织,指导督促依托单位认真抓好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确保在建设期内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按期通过市科技局组织的验收评估,附件:1.2021新建市级研发平台通知2.2021年邢台市市级研发平台建设名单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