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6号)、《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农发〔20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经调查推荐、审核公示,材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经班子研究决定,同意立项,现将景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提质保面稳粮增收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本项目总投资21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17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附件:景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提质保面稳粮增收项目建设计表景宁县粮食生产功能区提质保面稳粮增收项目建设计表.docx联系电话:0578-5620713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