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2〕33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现对下列符合2021年度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条件的渔船进行公示。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本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单位: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电话:0595-87990276
地址:中兴街国土交易大楼410室
附件: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公示表
泉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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