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远洋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2013〕17号)精神,经企业申报、相关区市局审核和专家评审,现将青岛市2021年度远洋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本年度企业回运青岛(以青岛报关单为准)比例均未达50%,综合疫情、港口封闭等因素,对本年度有青岛入关货物但未达标的企业拟采用按比例拨付的方式进行补助发放,公示时间:3天,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4日,各有关单位如有异议,可于2022年12月24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单位:青岛市海洋发展局海洋渔业处联系电话:0532-85886970邮箱:qdhyjyyc@qd.shandong.cn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429室附件:青岛市2021年度远洋渔业发展专项资金公示表青岛市海洋发展局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