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2022〕5号)精神,让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闽北田野大地上,努力推动“好风景”走向“好经济”、迈向“好生活”,第十二批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工作思路,聚焦“五个一”等特色生态优势产业,着力完善“政府派”、“市场派”等多元选认方式,选认综合服务类科技特派员136人(详见附件1)、乡土科特派推广员500人(详见附件2),南平市第十二批科技特派员服务期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按照《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化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十项措施》、《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若干措施》、《关于完善下派干部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深入推进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每年对照服务计划开展年度考核,按服务实效开展评优评先,并按需实行退出增补机制,221221关于选认南平市第十二批科技特派员(综合服务类科技特派员、乡土科特派推广员)的通知(南科特领综〔2022〕3号)南平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南平市科学技术局(代章)2022年12月21日转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