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第二批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额资助企业承诺情况予以公示,以下企业获得了立项资助并承诺3年内注册登记地不搬离宝安区、不改变在宝安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序号资助单位名称1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深圳市跨越新科技有限公司3维沃移动通信(深圳)有限公司4丰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5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8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9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11广东德昌电机有限公司12深圳市合元科技有限公司13惠科股份有限公司14深圳市三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5大族激光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6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深圳英飞源技术有限公司18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深圳吉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