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相关单位:根据《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吴发〔2021〕2号),“对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吴江区企业共获得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7项,其中二等奖1项,奖励10万元,三等奖4项,每项奖励5万元,企业技术创新奖1项,奖励15万元,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1项,奖励15万元,共下达区级奖励经费60万元,请各区镇财政、科技部门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