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教)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大同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2020年度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2020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以提交项目科技报告为申请验收的前置和必备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交科技报告(最终报告)并由大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技报告中心审核,提交科技局各业务科室的验收材料获得审核通过,方可进行验收,三、验收材料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须在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注:无账号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需要注册账号),在“结题验收”功能中填写项目验收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实施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资料经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生成带水印验收资料,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支持经费在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的项目,四、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1、时间要求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组织相关人员登录大同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111.53.13.236)按照要求完成项目科技报告的撰写和验收材料填写、上传,项目具体验收时间视科技报告提交情况由大同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领导组依据《大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验收具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