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影放映经营单位核验工作的通知来源:平度政务网发布日期:2022-02-21【字体大小:大中小】【打印】【关闭】平度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电影放映经营单位核验工作的通知各电影放映经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电影放映经营单位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一、定期检验的时间和范围、标准1、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1日,2、凡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均应参加定期检验,3、根据国家电影放映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影放映经营单位进行核验,符合审核条件的电影放映经营单位在其《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上签署“定期检验合格”意见,对不参加核验、审查不合格、消防安全等达不到要求的电影放映经营单位,将函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二、参加定期检验提交的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二)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1份,(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份,(五)法人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话:0532-89639892,(地址:平度市市民中心4号楼A区42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