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经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中石化中海(洋浦)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向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申请,并获得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初审意见,2022年2月,省商务厅会同省交通厅、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对中石化中海(洋浦)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保税油经营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中石化中海(洋浦)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经营资格申请材料符合《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拟批准中石化中海(洋浦)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保税油经营资格,公示期限:2022年2月21日—25日,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厅反映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受理单位:海南省商务厅消费处,海南省商务厅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