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办法>(2017版)的通知》(闽建〔2017〕3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榕建质安[2017]170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由各单位申报,福州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及各县(市)区工程安全监督站对申报优良项目的工程进行检查、筛选和考核,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及网上公示,福建省妇产医院等103个项目获评2021年度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专此附:2021年度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名单福州市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