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型合作农场规模经营、硬件投入、农业贷款、农业保险等方面进行奖补,(3)启动资金项目申报主要用于服务联盟建设,已享受省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0万元项目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列入上级其他项目建设内容的不重复享受,4.补助标准:(1)经营面积补助:经济薄弱村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每年补助200元/亩,(3)启动资金项目补助:经济薄弱村发展新型合作农场按实际负担金额的80%进行补助,二、支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支持家庭农场提高硬件建设水平1.支持环节,资金重点用于建设家庭农场内部农田设施,根据今年家庭农场类项目资金总额确定项目个数和补贴标准,三、支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1.支持环节:支持农民合作社提升生产、加工、销售服务能力和管理运营能力(硬件建设内容须在海安市境内),3.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设备购置及附属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须有用地审批手续),4.资金配比:原则上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左右,5.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家庭农场等可优先申报,五、支持渔业类项目申报1.支持重点:(1)2022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支持种质资源保育及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渔业公共服务补助项目需要申报的材料(1)法人证书,附件:1.省以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2.海安市财政支农竞争类项目立项申请表3.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地申报书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13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