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一)产业类项目,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二、项目条件(一)产业类项目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区域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3.项目应为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5.项目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由属地工信部门负责填报),连同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项目提供承诺说明文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2022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直接续列为2023年省重点技改项目,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申报材料汇总后,四、申报时间市工信局分批次集中受理项目复核:2023年度新申报项目实行常态化受理,确保申报项目与《申报表》《汇总表》以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载明的信息准确、一致,(二)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列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向属地县级工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