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批复》(津自贸函〔2022〕1号)要求,现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双碳)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双碳)组织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12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双碳)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的批复》(津自贸函〔2022〕1号)要求,二、建设目标聚焦新型碳资产交易、绿色金融、碳普惠等领域,同步推进绿色融资供需对接、标准体系开发和应用、人才储备和成果转化机制建设,力争在三年内逐步建成技术完善、机制创新、有效激励、生态友好的双碳创新示范基地,发展绿色金融、碳交易、碳资产开发等领域的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绿色权益开发,搭建自贸试验区用能权注册登记及交易系统,(二)推进联动创新7.加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与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联动,8.推动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示范基地与相关智库、协会、战略中心等机构、平台建立合作,四、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推进由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局牵头,(二)建立协调机制天津排放权交易所负责组织成立联动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专班,(四)完善保障机制支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制定促进双碳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