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广西新型墙材品质加快推动墙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建墙改〔2021〕3号)精神和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7年本)》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墙改基金)使用政策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级墙改基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支持方向(一)新型墙体材料技改扩建新建开发生产类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法规政策鼓励发展类生产技术条件,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应符合《2023年度自治区级墙改基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二)项目申报需签订《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详见附件2),(三)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经项目所在市、县(市、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后,三、工作要求(一)请各市、县(市、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真部署,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二)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要严格做好项目初审,(三)项目申报指南等附件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xzf.gov.cn/)“文件通知”自行下载,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联系人:潘恒星,0771-5776512、18376948030地址:南宁市竹园路6号自治区墙体材料改革站204室邮箱:qgz@zjt.gxzf.cov.cn附件:1.2023年度自治区级墙改基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2.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2022年12月2日文件下载:附件12023年度自治区级墙改基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