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决定继续推进实施“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工作,二、合作模式区政府设立“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专项资金,合作保险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的免抵押贷款项目办理保险(担保),三、工作职责为加强对我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澄海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局)、审计局及合作银行、合作保险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日常管理工作,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有关政策,主要职责:负责对经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推荐的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评估,(四)贷款保费(或担保费):合作保险公司开展“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融资担保业务,该项目不列入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合作银行要及时将信息通报区“政银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合作保险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区“政银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贷款逾期的情况,合作银行和合作保险公司(或融资担保公司)要做好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