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凉人社办发〔2020〕69号)、《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格县2022年创业补贴申报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2〕64号)文件规定,确定汤文俊、地立日祖、吉能阿且为2022年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以上情况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拟为其发放1万元创业补贴,于2020年1月开办普格县地立阿才养殖家庭农场(2020年1月9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实体位于普格县黎安乡马农塘村5组,以上情况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拟为其发放1万元创业补贴,现住址为普格县大槽乡觉甘史村5组,于2021年6月开办普格县吉能阿且家庭农场(2021年6月4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实体位于普格县大槽乡觉甘史村5组,以上情况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拟为其发放1万元创业补贴,以上3人创业情况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普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