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东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手续落实脱贫人员、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的通知》(巴人社文〔2022〕51号)文件规定,在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县就业局对全县2022年脱贫人员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的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我局在此基础上进行复审,审核情况如下:按照巴人社文〔2022〕51号文件规定,“我县有组织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0元,过渡期内已享受过一次性交通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享受”,审核资料完整的人员共计1361人,可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金额为贰拾柒万贰仟贰佰元整(小写:¥272200.00元),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从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