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关于武穴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工业“亩均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已经武穴市人民政府九届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推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一)评价范围全市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二)评价指标1.亩均税收、亩均销售、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科技创新(由R&D经费支出占比、发明专利和新产品量组成)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存在出租行为的企业计算得分时可将承租企业中符合产业导向且独立核算的数据并计至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企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X权数)+加分(四)类别设置根据企业评价年度各项考核指标数据,综合评价得分在行业内排名前30%(含)的规上企业,(2)B类鼓励提升类:综合评价得分在行业内排名30%-75%(含)之间的规上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行业内排名后5%-25%之间的规上企业,规上企业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市工业投资准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调整,三、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1.优先发展A类企业,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与应用工作,市科经局负责企业核准R&D经费支出占比、发明专利数量的数据,由市科经局汇总并形成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总台账,附件:综合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说明附件综合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说明(一)亩均税收(单位:万元/亩)亩均税收=实缴税金/土地面积(二)亩均销售(单位:万元/亩)亩均销售=销售收入/土地面积(三)亩均增加值(单位:万元/亩)亩均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土地面积(四)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万元/吨标煤)单位能耗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总用能(五)单位排放增加值(单位:万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