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交基建〔2022〕139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江门市在建公路从业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从业单位信用行为和评价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一、信用行为公示(一)公示的信用行为将作为2021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综合评价依据,(二)公示的信用行为包括:1.各级交通运输、公路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各类检查、督查中涉及从业单位的履约行为,(三)公示时间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6日止,二、信用结果公示(一)公示时间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21日,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12月21日17:30时前直接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二)信用行为结果申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三、申诉受理相关事项受理机构: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四楼401室;受理时间:公示期内的工作日,联系电话:0750-3551979附件:1.2021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行为公示(第二批)2.2021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