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新评为市、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按市、省、国家级逐级培育,非逐级培育获评的,不给予奖励,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认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闽知发〔2022〕33号),我市共有40家企业被新认定为2022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其中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为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满足逐级培育的要求,按照政策应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决定对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各奖励10万元,共计270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由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负责办理奖励经费发放事宜,附件:福州市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经费安排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2日附件2022年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经费安排表序号企业名称拟奖励经费(单位:万元)1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103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4福建恒捷实业有限公司105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6福建友谊胶粘带集团有限公司107福建天蕊光电有限公司108福建元晟汽车配件科技有限公司109福建闽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0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1福建中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1012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013福州市凯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014福州派利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15福建浩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16福建辉阳电缆科技有限公司1017福建钰融科技有限公司1018北卡科技有限公司1019福建省万维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1020福建金龙腾动力机械有限公司1021福建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022福州力天纺织有限公司1023福建容益菌业科技研发有限公司1024福水智联技术有限公司1025福建海创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26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27福建礼恩科技有限公司10合计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