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聊农发〔2022〕122号)规定,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组织评审,评选出2022年聊城市乡村之星建议人选(以下简称“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对“人选”公示如下:田林华聊城市开发区兴华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向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电话:8510248)、开发区农业分局(电话:8512070)反映,也可以向聊城市人才工作办公室(电话:8264105)、聊城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电话:8287186)反映,公示期限:2022年12月8日-12月14日(不含节假日)聊城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