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现将2022年度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止,公示结束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资金拨付,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对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如有异议,请于12月14日前将异议材料以扫描电子件形式(签字盖章)发送至:cgk2732007@126.com,咨询电话:大兴安岭地区科技局创新与成果转化科0457-2732007大兴安岭地区科技局2022年12月8日大兴安岭2022年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