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旅行社: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和《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做好发放旅游企业稳定经营补助工作的通知》,(二)依法向深圳市税务局申报并有2021年营业收入的,(四)2021年度未受到深圳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1000万(含)以上营业收入旅行社每家补助10万元,1000万以下营业收入旅行社每家补助5万元,营业收入数据以各旅行社2021年度上报市税务局核查为准(审核名单见附件1),温馨提示:审核名单以市税务局提供的2021年度旅行社营收数据为准,三、申报材料(一)《2022年深圳旅游企业稳定经营补助申请表(旅行社)》原件2份,(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四)《完整版信用报告》加盖公章1份,2.《补助申请表》《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账户证明》在线上填报后,请旅行社将申报材料盖章版原件送至:深圳市南山区欢乐谷西门深圳市旅游协会,(二)审核发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市旅行社行业协会负责受理申请、初审材料、上报补助资金总额,市旅游协会、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完成受理申请和初审材料后,将《补助汇总表》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行业管理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