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6〕41号)文件要求,县经商局对“鼓励空间换地”等2个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四批工业企业部分普惠政策兑现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7日-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和县经商局蒋强,联系电话:5134522,附件1: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审核通过清单.docx附件2: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审核不通过清单.docx云和县经济商务局2022年12月7日附件:附件:根据《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6〕41号)文件要求,县经商局对“鼓励空间换地”等2个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四批工业企业部分普惠政策兑现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7日-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和县经商局蒋强,联系电话:5134522,附件1: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审核通过清单.docx附件2: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审核不通过清单.docx云和县经济商务局2022年12月7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