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现将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相关工作安排1.请各意向申报单位在本月内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2.请各意向申报单位仔细阅读《附件2.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并按照要求于12月31号前完成提名书、附件等相关材料前期准备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将《附件3.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拟提名成果汇总表》反馈至市科技局,二、成果时间要求被提名者必须符合《办法》等规定要求,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原则上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原则上应在近3年取得经济效益或进行推广应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技术开发类成果原则上应在近3年取得经济效益或进行推广应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重大工程类成果原则上应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社会公益类成果原则上应实施2年以上(2020年12月31日前),软科学研究类成果原则上应完成并经工作验证1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规划、计划应实施3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联系人:陆国亮2667135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安排附件2.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附件3.2022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拟提名成果汇总表湖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7日3416800-23197-49-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