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的通知》(农办渔[2017]68号)、《福建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中央统筹资金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16]168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乡镇村渔船符合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项目发放条件,现将渔船花名册和补助资金数量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6日止,共七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投诉及举报,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渔船所在地村(居)委会、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及区海洋与渔业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0596-6522704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0596-6012085附件:中央财政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建造补助资金公示表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2022年12月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