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关于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章程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创〔2017〕224号)规定,科研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章程制定和完善工作,三、高校和科研院所制定章程应履行哪些程序,《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7〕330号)《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等文件对绩效指标制定工作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科研事业单位绩效目标、指标、工作方案由科研事业单位研究提出,九、科研院所绩效评价结果如何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衔接,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将充分利用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成果,单位主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充分尊重科研人员意见,二十四、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有哪些政策规定,选派人员在选派期间执行高校和科研院所人事管理政策规定和派出单位的内部人事管理办法,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按程序应报主管部门审核、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科研人员倾斜,三十一、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是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4号)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