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2022年2月18日《香洲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就业稳增长促创新若干措施》第八条(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与限额以上餐饮业)和第十条扶持资金申报指南一、申报依据《香洲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就业稳增长促创新若干措施》(珠香府〔2022〕4号)二、扶持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一)支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与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抢抓生产1.扶持标准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到10%、30%、50%及以上的,2.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是在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或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2)申报主体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比2021年第一季度增幅达到10%及以上,(4)近两年(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未在经营活动中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海关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2)支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与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抢抓生产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1),(二)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租金1.扶持标准对减免在香洲区注册纳统的限额以上零售、餐饮企业、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第一季度租金的商业综合体产权人(或运营单位)给予补贴,2.申报条件(1)商业综合体获得租金补贴应具备的条件①商业综合体应是在香洲区范围内依法建设的集购物、旅店、展览、餐饮、文娱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建筑,(2)申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①申报主体应是商业综合体的产权人或运营单位,②申报主体已为符合条件的承租方减免2022年第1季度租金,③近两年(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未在经营活动中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海关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3)被减免租金的承租方应为以下两种市场主体之一①在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零售业、限额以上餐饮业或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③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租金的补贴申请表(附件2-2),⑩2022年第1季度商业综合体承租方租金减免确认表(承租方一户一表,三、申报流程(一)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1申报资料封面(支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与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抢抓生产扶持资金)1-2申报资料封面(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租金的补贴)2-1支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与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抢抓生产扶持资金申请表2-2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租金的补贴申请表3.申报承诺书4.2022年第1季度商业综合体承租方租金减免确认表附件:1.附件1-1申报资料封面(支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抢抓生产扶持资金).doc2.附件1-2申报资料封面(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租金的补贴).doc3.附件2-1支持限上批零餐饮业企业抢抓生产扶持资金申请表.doc4.附件2-2鼓励商业综合体减免租金的补贴申请表.doc5.附件3申报承诺书.doc6.附件42022年第1季度商业综合体承租方租金减免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