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社字〔2022〕153号关于同意江西智盛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业: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21号)精神,经各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同意江西智盛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凡达建材有限公司、九江阳明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九江恒通自动控制器有限公司、九江东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九江市精益眼镜有限公司、联盛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赛得利(中国)纤维有限公司、江西鑫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西金酷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伊启实业有限公司、江西豪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12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机构备案号和认定职业(工种)目录、技能等级见附件,有效期3年(自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请上述12家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目录中对本企业在职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认定时,提前10个工作日将认定工作计划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试点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完善过程管理,认定结束及时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信息报送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附件:1.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号2.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