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对2022年微型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办事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办事处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办事处将不予受理,联系单位: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经济服务办,附件:1.拟资助企业公示表2.拟不予资助申报单位公示表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