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同意,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提名奖项提名奖项包括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以下简称大奖),二、资格条件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单位或个人资格条件1.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单位,3.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个人,本省常住居民包括本省户籍居民、实际在本省工作或生活的其他居民,4.被提名门类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为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的第一权利人,5.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权利主体近3年没有出现以下情形:(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被提名单位,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现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作为被提名个人的,(二)项目资格条件1.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取得依法要求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确认、备案,3.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有多个权利人的,联系人:沈钰珍咨询电话:0571-83899063咨询地址:萧山区金城路25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508室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2月6日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表、基本要件清单及自我评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