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货运平台营业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的奖励,对首次纳入规上企业(主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统计范围的物流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年营业额首次达到25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25万元、50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地方综合贡献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前三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80%给予奖励,后两年按企业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7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物流企业三强的具体评定细则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同家企业5年内不重复奖励、与其他部门制定奖励政策不重复奖励),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70万元,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奖励,给予承运的物流企业每个标箱200元的提还箱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15.单个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