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现将《上虞区隐形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上虞区隐形冠军企业复审办法》汇总印发,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1日上虞区隐形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一、认定标准区内注册登记、连续经营5年及以上,申报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申报领域企业所属行业为国家和省、市、区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4.创新研发要求(1)认定年度前两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不得低于3%;(2)企业具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产权数量至少3项及以上,申请认定区隐形冠军的企业,通过评审的区隐形冠军企业名单,三、有关说明1.每年开展区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区隐形冠军企业实施动态管理,2.申报数据和相关认定资料以上年度末数据资料为准,3.认定为区隐形冠军的企业综合评分不得低于60分,不得认定为区隐形冠军企业,已认定为区隐形冠军企业的取消其资格:(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已列为省级隐形冠军的企业直接认定为区级隐形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