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政策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到二〇三〇年深圳成为全球重要的商贸中心,为加大力度推动贸易龙头企业发展,市商务局制定了《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设立深圳市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条件,同时推动龙头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与总部企业、跨国公司总部政策错位发展,推出适合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实际需求的政策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基本覆盖企业发展的各方面需求,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开展各项试点活动,主要为贸易型总部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程序,主要为贸易型总部企业支持政策。